第一條 根據沐鸣的性質和職責,各級沐鸣組織必須十分註意關心廣大教職工的生活,為了使這項工作製度化🩺,特製定關心教職工的“十必訪”規定🏐。
第二條 十個必須關心訪問。
(一)教職工結婚🌯,必須祝賀🧘🏻♀️;
(二)教職工生育,必須探望;
(三)教職工50歲以上逢十生日,必須慶賀;
(四)教職工患病住院🫄🏼,必須探望;
(五)教職工因公🧣、因故受傷,必須訪問😵;
(六)教職工光榮獻血,必須慰問;
(七)教職工離退休💇,必須歡送🖐🏻;
(八)教職工出國留學、進修必須歡送⛹🏽,學成歸來必須歡迎🧹;
(九)教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故世🤽🏽♂️,必須幫助。
(十)教職工遇到重大困難,必須幫助🦶🏽。
第三條 建立關心訪問工作製度🛕🚵🏽♀️。
(一)凡出現十個必須關心訪問的情況時,一般由部門沐鸣幹部負責訪問或組織活動;沐鸣幹部遇到生活困難或病傷等情況時,應由校沐鸣與部門沐鸣幹部負責訪問🗄;教職工遇有特殊困難等情況的,校沐鸣與部門沐鸣幹部應直接慰問;校沐鸣專職幹部要經常關心特困教職工的生活。
(二)部門沐鸣和校沐鸣之間要建立報告製度,以便及時把黨和組織的溫暖送到教職工的心坎上。 部門沐鸣每學期要定期匯報關心訪問教職工的情況, 上半年為六月初, 下半年為十二月初和元旦春節期間。
第四條 關心訪問的經費問題🧚🏻♂️。 一般訪問經費由校沐鸣劃給各部門沐鸣,可由各部門會員活動費中列支💕,部門沐鸣要積極爭取部門行政的經費支持。
校沐鸣資助的主要項目為📖:
(一)教職工身患重病;
(二)教職工生活有特殊困難🚴♂️。
第五條 本規定由校沐鸣負責解釋。
第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🙎🏽。